|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究其原因,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饲料行业。动物饲料安全已经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美国、欧盟等畜牧业发展大国或组织都相继推出了动物饲料安全法规、行动计划等。建立科学和有效的饲料安全体系已经成为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奋斗的目标。 (一)美国的饲料安全体系 美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饲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美国社会一直坚持着“安全饲料=安全食品”的理念。美国饲料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行HACCP管理,确保饲料原料生产和配合饲料产品的安全;实施痒病监控计划,杜绝羊的副产品进入反刍动物生产链条,防止痒病及疯牛病的传播;制定沙门氏菌控制计划,防止微生物毒素对饲料的污染;加强饲料中“二恶英”毒素检测方法的研究,确保饲用油脂和肉骨粉的安全;强化加药饲料的管理,确保畜产品安全等。 美国饲料业协会(AFIA)在2004 年9 月22 日开始实施“安全饲料安全食品认证计划”(SA/SA)。实施这一认证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持续供应安全、卫生的动物饲料及饲料原料。 该计划以危险识别与控制、过程控制、档案保存等食品安全基本原则为基础,明确规定了各个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加以严格控制的数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其中包括二恶英、多氯联苯、毒枝菌素以及重金属。该计划要求,所有参与该计划的饲料生产企业都要执行该协会制定的“安全饲料/ 安全食品指南”,保证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理,努力增强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心。目前,美国共有30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遵守该计划。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认为,“动物饲料安全体系”是针对所有饲料、饲料成分和宠物食品的以风险为基础的综合性安全体系。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已于2007年正式颁发有关“动物饲料安全体系”的最终文件规定。 FDA 兽药中心(CVM)近日称,作为发展动物饲料安全体系的一部分,他们正在起草饲料安全条例。中心7月10日发布消息称,除了通过与饲料企业的合作和引导来促进饲料安全。兽药中心正在起草饲料安全条例,内容涉及到各种动物饲料包括宠物饲料及饲料成分的采购、接受、生产和销售等。 动物饲料安全体系的基础是一个用来评定饲料污染的风险评定模型。FDA 计划在2008 年2 月举办会议进一步改进该模型,结合健康水平和污染情况来制定一个饲料风险评分等级。 (二)欧盟饲料与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由于影响饲料安全的潜在因素很多,欧盟各国一直坚持将防控安全隐患作为监管工作的中心。 欧盟食品安全局和各成员国食品安全局重点负责饲料安全奉贤的评估监控,包括饲料卫生、饲料标签、产品注册、不良物质、饲料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使用以及反刍动物饲料和疯牛病安全隐患的防控等。 经过4年时间的酝酿,欧盟在2005年制定了“欧盟饲料与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该计划明确将饲料生产链定义为食品生产链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其目是确保透明度,并且为家畜生产者和最终用户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2006年1 月1 日欧盟开始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及饲料管理法。该法对相关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及销售过程中是否符合食品及饲料法规和动物卫生及动物利原则加强检查。成员国监管计划必须在操作标准中明确人员、培训以及管理程序。欧盟所有饲料成分供应商必须在2005年底之前在所有国家职能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而所有复合饲料生产商只能从正式登记注册的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原料,并且必须建立起一个以HACCP为基础的饲料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国在向欧盟及其成员国出口产品时,要求其产品必须保证符合欧盟标准。 为了帮助各成员国遵守饲料卫生规定的各项要求,欧盟饲料生产商联盟(FEFAC)制定了“欧盟饲料生产商准则”(EFMC)。欧盟饲料生产商联盟还国际饲料安全联盟(IFSA)一道制定出“国际饲料成分标准”,从而统一了有关加工饲料成分安全准则的基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增强饲料成分来源的可追溯性,欧盟在2007已经开始实行更为严格的标签法规。另外,欧盟还统一制定并实行了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该系统主要针对各成员国内部由于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标示不准确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各成员国,使消费者避开风险的一种安全保障系统。对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抵御危害起到了重要作用。 完善的法律法规在确保饲料安全体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今,欧美各国饲料法规建设发展迅速。欧盟在疯牛病事件后,全面修订了饲料法规体系。美国政府则在饲料法律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加强了饲料安全方面、企业注册法规的修订完善,并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饲料法规的核心由监控产品生产性能转向监控饲料安全特性。全方位、多角度全程监控饲料质量安全成为了修订完善饲料法规的主要目标。此外,欧美等国非常重视本国饲料法规与国际法规保持一致。欧盟在制定饲料法规时,不仅结合欧盟自身实际情况,确保成员国的利益,同时还积极与世界组织交流,甚至引用部分法规。美国、加拿大等国政府通过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国际会议,加强交流,力争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兽医局的标准和法规接轨。 目前,我国的饲料安全体系存在一定缺陷。饲料安全只提出质量安全,而不重视数量要求,对饲料安全体系存在着片面性;饲料工业结构不合理,饲料产品结构失衡; 饲料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服务能力差,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完善饲料管理法律体系;加强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动物源性饲料监测;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检测技术。 |